7月20日上午☄️,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朱作賢教授受邀為福建港口集團作海上貨物運輸承運人法律風險防範講座。福建港口集團法律事務中心🦑、資產運營部等多個部門和直管企業法務🐩、業務人員共230余人在各主分會場參加。
朱作賢圍繞海上貨物運輸承運人法律風險防範及《海商法》修改最新進展📛,從海上貨物運輸所適用的法律規範展開👩🏼⚖️🚣🏿,就海上貨物運輸全流程涉及的提單及其流轉🕖、運輸合同變更🕢、貨物交付和貨物留置權行使👨💻、港口倉儲合同與貨物運輸合同銜接等風險環節💎,提出了相應的實務風險防範建議🏋️♂️。他還介紹了《海商法》修改中與承運人風險密切相關的修法建議方案👩🏻🍳。
與會人員亦就租約提單下承運人責任、清潔提單保函效力、海上貨物運輸賠償責任限製等實務問題向朱作賢教授做了進一步的請教交流👨🏿。
本次講座進一步提高了福建港口集團及權屬企業業務人員關於海上貨物運輸全流程法律風險的認識,強化防範意識,增強了法務人員服務好集團主業經營的素質和能力,有利於進一步築牢企業合規管理的“三道防線”🏸。